盈动财经

国家外汇管理局在16省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

22 08月
作者:小微|{/foreach}{/if}

  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决定,在上海、北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四川、宁波、厦门、青岛、深圳等16省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鼓励非金融企业将跨境融资资金用于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

国家外汇管理局在16省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试点政策主要针对境内非金融企业从非居民融入本、外币资金且专项用于支持符合中国人民等部门相关规定条件的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允许这类项目更少占用企业全口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从而扩大投资绿色发展或低碳转型项目企业的跨境融资规模上限。同时,相关外债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提升绿色外债业务办理便利化水平,有利于吸引全球金融资源向我国绿色低碳发展等领域有序聚集。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浏览57.4k
返回
目录
返回
首页
业绩“失色”但信心不减 锂矿企业变局中谋新局 威士顿实控人离婚案:外籍前妻获22.73%股份 双方签一致行动协议

Copyright © 2024 dw 版权所有

备案号: 蜀ICP备2024051291号-17

盈动财经专业为您提供视野洞察、能源期货、黄金市场、金融市场、财经专题等财经方面资讯,盈动财经是一个专业财经领域资讯服务者。

本站部分内容为转载,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