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动财经

旭辉集团被出具警示函,涉信息披露违规

09 04月
作者:小微|{/foreach}{/if}

  蓝鲸新闻4月9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傅珮、杨欣。

旭辉集团被出具警示函,涉信息披露违规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决定书显示,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存在以下问题:

  1.2023年以来,旭辉集团对其发生的2笔单次违约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逾期债务未披露临时报告,对9笔单次违约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逾期债务未及时披露临时报告。

  2.旭辉集团2024年4月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被终止事项未及时披露。

  3.旭辉集团2022年至2023年公司债券年度报告“重大风险提示”以及“报告期内重要事项”中个别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傅珮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杨欣时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对以上行为负有责任。

  对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旭辉集团、傅珮、杨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文章来源:蓝鲸财经)

浏览50.1k
返回
目录
返回
首页
安妮股份控制权变更已获深交所确认 “AI新贵”晟世天安入主倒计时 新时代信托100%股权以14.81亿元价格再次挂牌转让

Copyright © 2024 dw 版权所有

备案号: 蜀ICP备2024051291号-17

盈动财经专业为您提供视野洞察、能源期货、黄金市场、金融市场、财经专题等财经方面资讯,盈动财经是一个专业财经领域资讯服务者。

本站部分内容为转载,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处理。